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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多尔衮提议“剃发令”,他才是大明第一汉奸

2017-11-22 10:43来源:通历史网
    酷刑是中国古代一种用来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,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,历朝历代都相当重视刑罚。但从人性角度上来讲,刑罚带有扭曲性质,而酷刑的诞生更是直接成为摧残人性、泯灭道德的一个标志。
 
    然而在当真遇到万恶不赦之辈时,也确需酷刑严惩,即使是在以慈悲为怀的佛门之中,遇到恶魔之时,也需用霹雳的手段。中国的酷刑在明清时期堪称达到了巅峰的境界,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控制臣民,便设立了最早的特务组织机构,随后锦衣卫、东厂、西厂相继出现,而这些特务组织能拿得出手的绝活就是酷刑。
剃发令
    翻开明史细看,死在酷刑下平民百姓已不可计算,光是受过刑罚的朝廷官员就不计其数。以至在明朝时期有一个笑话,说如果一位明朝官员没进过大牢,没受过刑罚,他都不好意思承认他在明朝做过官。由此也可以看出明朝时期的刑罚,已经到了一种骇人的地步,而到了满清时期,就酷刑这个话题来讲,满清绝对是清出于明而胜于明,因为“满清十大酷刑”名扬世界。
 
    在明末清初时期,曾经出现过一种史无前例的酷刑,堪称为天下第一酷刑。
 
    与这种酷刑相比,什么锦衣卫、东西厂、满清十大酷刑都可以算作是小儿科,据说此种酷刑从古至今之使用过一次,而被使用的对象号称是天字第一号汉奸。在中国人的意识里,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,有过能改,善莫大焉”,然而中国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汉奸,对天下第一汉奸,施以天下第一酷刑,也算是物有所值了。
 
    这位有幸被誉为天字第一号大汉奸,就是位列明朝九卿之一的孙之獬。
 
    孙之獬(1591—1647)字龙拂,山东省淄川(今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大庄村)人,明天启二年(1622年)举进士,初为庶吉士,继为翰林院检讨。孙之獬在朝为官时正值魏忠贤当权时期,他见阉党当政,便见风使舵的讨好阉党成员,着实过了一段好日子。崇祯元年(公元1628年),魏忠贤倒台后,崇祯帝下令毁掉由阉党编写以诛杀异己为目的《三朝要典》,孙之獬竟然抱着《三朝要典》到太庙痛哭,最终被崇祯“削孙之獬籍”,罢官回乡了。
 
    清军入关以后,孙之獬汉奸的本性完全暴露了出来,自己带头与全家男女老少一起剃头留了辫子,换上了满清服装,一心一意在山东等待满清主子的到来。当时清廷为了收揽人心,接纳并让他当了礼部侍郎,但这并不是让他成为天字第一号汉奸的主要原因。而骇人听闻的、几乎令华夏汉族亡族亡种的“剃发令”,才是孙之獬成为天下第一汉奸的源头,因为“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”的“剃发令”,就是孙之獬向多尔衮提议的。
 
    当满清刚进北京时,天下尚未大定,清廷还允许明朝的降臣上朝时穿明朝的服饰,只是满、汉大臣得各站一班。可是这个孙之獬为讨满清欢心,有心“标异而示亲”,一日上朝时他变得“焕然一新”,不但剃了发,留了辫,还改穿了满族官吏的服装。当大臣们步入朝堂站班时,他很亲切地走进了满族大臣的行列,而满族大臣都自谓高人一等,哪能容忍汉人孙之獬与之同班?便将他逐出了班外。孙之獬自讨没趣之后,悻悻然走回汉班,汉臣恨他过于逢迎求宠,也是不让他入班,徘徊于两班之间的孙之獬进退不得,狼狈万状。
 
    这孙之獬一怒之下,便上疏多尔衮,提出应下令让汉人剃发留辫。本来早就想彻底显示已经征服了中原的多尔衮,便顺势采纳了孙之獬这一提议,并于顺治二年(公元1645年)六月间,下达了剃发令。从此清军所到之处,以10日为限,“文武军民一律剃发如满族式样,不从者治以军法”。
 
    令出行随,到处可见兵勇带着剃头匠,挑着担子巡行在城镇乡村,担子上挂着“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”的令牌。剃发本是流行于满族的习俗,而几千年来汉人因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的观念。剃发严重伤害了汉人的感情,使他们失去了作为汉人的标志和不做奴隶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。于是汉人纷起抗争,悲壮激烈的反剃发斗争有多么惨烈、死了多少人,我们今天是难以想象的。顺便多说一句,即使是“冲冠一怒为红颜”的吴三桂,虽然他为了陈圆圆而“尸山血海壮婚礼,锦绣河山做嫁妆”,但还曾为了制止“剃发令”而与多尔衮起过争执。
 
    王家桢《研堂见闻杂记》对这一段历史有很清楚的记载:
 
    “有山东进士孙之獬,阴为计,首剃发迎降,以冀独得欢心,乃归满班,则满以为汉人也,不受。归汉班,则汉以为满饰也,不容。于是羞愤上疏,大略谓:‘陛下平定中国,万事鼎新,而衣冠束发之制,独存汉旧,此乃陛下从中国,非中国从陛下也。’于是削发令下,而中原之民,无不人人思挺螳臂,拒蛙斗,处处蜂起,江南百万生灵,尽膏草野,皆之獬一言激之也。原其心,止起于贪慕富贵,一念无耻,遂酿荼毒无穷之祸……”
 
    孙之獬卑劣的汉奸嘴脸以及他给汉族人民造成的灾难,可以说是空前绝后,然而“报应”终于来了,虽然比祈盼的来的稍晚了一些。
 
    顺治三年秋,孙之獬衣锦还乡,可能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此时恰巧山东爆发了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,农民军攻入淄川城,将孙之獬生擒活拿,五花大绑示众于街市。按说像孙之獬这样恶贯满盈的人,应该立即将他大卸八块,但人们却生怕他当时就死了,在如何招待他的问题上,花了相当大的耐心,也可能是因为太恨他了,就像人会喜极而泣,怒极反笑一样。
 
    起义军先扒光了他的衣服,又拔光了他的头发,用钢针麻线逢上了他的嘴巴,再用钢针在他身上刺满了针孔,然后把猪鬃插进这些针孔里,让孙之獬亲眼看着他自己的血,顺着猪鬃一滴一滴的往下落。那种身体上的痛苦,内心之中的恐惧,想喊又喊不出,想死又死不了的酷刑,绝对是天下第一酷刑!
 
    两天之后,当孙之獬的血已经流干,奄奄一息、尚未毙命之时,起义军便将他肢解致死。孙之獬的死讯传到京城后,顺治帝给吏部下旨,没有给予孙之獬任何的表彰和抚恤。
 
    应该说,这就是做汉奸的下场,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敢做汉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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