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通历史网 > 历史朝代 > 明朝 >

贪官“剥皮实草”,是不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?

2017-11-26 09:40来源:通历史网
    历史上起自草根阶层的皇帝,只有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。出于对基层的了解与平民的同情,明初对百姓利益的保护与对官员侵夺百姓利益的行为,都有积极与严格的措施。
    民间传说与文人笔记中,有大量朱元璋惩处贪官的故事,朱元璋对贪腐官员处以极刑,甚至“剥皮实草”。传说很多官员的办公场所,都挂有前任的人皮,实在是恐怖。这些记载与传说,到底是不是真的呢?
剥皮实草
    朱元璋对贪官“剥皮实草”的记载,最早见于赵翼的《廿二史札记》。
    (1727—1814),字云崧,号瓯北,江苏阳湖(今常州)人。赵翼是清代文学家、史学家、诗人,所著《廿二史札记》为“清代三大史学名著”之一。
    《廿二史札记·重惩贪吏》载:“又按《草木子》记明祖严于吏治,凡守令贪酷者,许民赴京陈诉。赃至六十两以上者,枭首示众,仍剥皮实草。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,以祀土地,为剥皮之场,名曰‘皮场庙’。官府公座旁,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,使之触目惊心。”
    古代衙门
    叶子奇(约1327—1390),元末明初著名学者。叶子奇所撰的《草木子》是文言笔记,载有丰富的元明史料,目前存世。但今本《草木子》,并无朱元璋对贪官“剥皮实草”的记载。赵翼是位严谨的学者,不会凭空捏造,可能《草木子》早期版本存有记载,现在是散轶。当代学者陈学霖,通过对《纪事录》《钦录》《龙飞纪略》《建文朝野汇编》等史料的研究,认为 “剥皮实草”确有其事。
    “剥皮实草”不仅明太祖时代存在,据《建文朝野汇编》记载,明成祖朱棣靖难获胜后,仍对建文朝的不降旧臣处以剥皮之刑。明末张献忠起义时,同样对人 “剥皮实草”。终明一朝,“剥皮实草”的现象始终存在。
    “剥皮实草”这种酷刑,汉、唐、宋刑律中均不存在,偏偏在明朝出现了。“剥皮实草”是不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呢? 肯定不是。据宋末文人郑思肖《心史》记载:蒙元酷刑中,存在“剥皮实草”,蒙元“斩剐又酷。或生剥罪人身皮曰浑脱。又有三叚剗杀。彼曰札撒。此日条法。彼曰大札撒者。大条法也。”
    “浑脱”,就是将动物剥皮,中间填充草等制成革囊或皮袋,如同羊皮筏子那样的器物。
    但《元史·刑法志》载:“元之刑法,其得在仁厚,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检也。”这意思是说,元朝的刑律是很宽仁的。郑思肖《心史》中涉及的“剥皮实草”,并不是元朝的刑罚。司法实践中存在,朝廷律法中没有,这种现象在元朝则是存在的。
    叶子奇《草木子》对“浑脱”有更明确的记述:“北人杀小牛,自脊上开一孔,遂旋取去内头骨肉,外皮皆完,揉软用以盛乳酪酒湩,谓之浑脱。”当然,这说的是动物,不是针对人的。朱元璋很可能受这些启发,发明了“剥皮实草”的酷刑。从法学史的角度看,明朝的法律基本上是对元朝的继承。
    贪腐,是封建官场上的“流行病”。太祖时代,砍下了无数颗人头,剥下了无数张人皮,企图予以根治。以明初的史料看,由于处理官员太多,出现了衙门无人上班的现象,朱元璋让一些官员戴着刑具上班,处理公务。从中可以看出,一些戴罪官员并没有被处以极刑,而是判了“死缓”,“剥皮实草”不是普遍现象。
    就地方史志以及一些宗族家谱来看,“剥皮实草”不仅存在,还在后世留有实物。但是,明太祖朱元璋反腐并非只有严打这一招,而是教育与惩处并重,在其亲自编定的《大诰》中,树立了许多清官的典型,这些都不失富有远见。

显示全文
    相关内容推荐


    明朝最新文章
    热门图文